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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初一男生走斑马线被车撞飞身亡!今天,请为每一位学生扩散这条消息

青春湖北 2020-01-23


中小学陆续开学
可是有一些事情
是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9月5日早上6点38分左右深圳坪山区耘田路一名身穿校服的孩子在过斑马线时瞬间被小车撞飞!


监控实拍事发经过。来源:深广电第一现场


随后,经记者证实,该学生已死亡。


 深圳学生过马路瞬间被撞 


视频显示时间为2019年9月5日6时38分,几名身穿深圳校服的小朋友在斑马线路口准备过马路。



其中,一名小朋友走到马路中间时,一辆皮卡车径直撞向该小朋友,小朋友被撞飞出十几米远。


视频显示,皮卡车并没有减速的迹象,且一直压线行驶。



在视频的右下角,有深圳高级中学T字路口字样。视频画面显示有“学生出入,谨慎慢行”的提示牌。



记者核实,该路段为坪山区创景路深圳高级中学(东校区)小学部初中部附近。


事发路段。图片为此前拍摄


学生被撞身亡 


记者从知情人士了解到,该事故发生在9月5日上午上学时段,被撞的小朋友是一名初一的学生,已被证实死亡。


坪山交警表示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开学不到一周,这样一起悲剧发生,实在让我们感到痛心!


如果你每天早上开车经过学校,或者接送孩子上下学,一定要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安全出行,文明出行,请把孩子们的安全紧握在自己手上!


 下面这些画面!
 让人触目惊心!


今天,请再为
每一位学生扩散一次!
 让下面这张图刷屏 


那么,如果经过学校路段的“斑马线”
机动车应该如何“礼让”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相关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中的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正在通过道路,应当避让。


1、行人在道路右幅人行横道行走、未抵达道路中心线时,在左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2、行人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离线外侧等待、未进入机动车道,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3、行人越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割线,进入上述位置,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4、行人沿人行横道进入机动车A所在的车道后,机动车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5、行人在道路中心线等待、未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6、行人越过道路中心线,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7、道路中央采用绿化带隔离,行人在道路中央驻足区等待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8、行人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合通行道路的人行横道行走,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机动车B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交通安全,关系你我

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本期编辑 | 王俊文

本期审核 | 张向飞 胡俊涛

本文来源 | 青春上海综合自深圳大件事(ID:nandusz)、广州日报(ID:guangzhoudaily)、南方都市报(ID:nddaily 曾海城)、深广电第一现场(ID:szmgdiyixianchang)、FM93交通之声(ID:hifm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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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湖北] 投稿邮箱:youthhube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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